这篇文章小编将目录一览:
- 1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全文
- 2、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内容是什么
- 3、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
- 4、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规定全文
- 5、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全文
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全文
第一条 为了加强统计职业,进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,惩处和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,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
中央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处理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第四条 坚定反对和惩治任何形式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,对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实行零忍让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法律分析: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规定,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,以及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,应当承担纪律责任。
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内容是什么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四十一条,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若出现违法行为,如篡改统计资料或拒绝提供诚恳反映原始情况的数据,将面临警告,并可能被通报批评。情节严重时,将被处以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。若造成严重后果,则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、行政许可证件。
被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虚报、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违法行为人。
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、统计人员泄露民族秘密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七条:民族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,必须依照本法和民族有关规定,诚恳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,不得提供不诚恳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,不得迟报、拒报统计资料。
第一条 为了科学、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,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诚恳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,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进步规划提供依据,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。
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
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,建议采取下面内容处分措施:警告。对于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者,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。通报批评。对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影响者,进行通报批评。行政处分。包括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等,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。刑事责任。对于严重违法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拎出来说: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明确了处理时限,规定有处分权限的机关应在六个月内将结局通知相关机构,独特情况可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
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规定,有处分处理权限的机关应当于6个月内将处理结局书面告知移送的统计机构;因独特缘故需要延长期限的,可以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。
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 统计机构(下面内容简称统计机构)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,认为有关民族职业人员涉嫌统计违纪违法、依纪依法应当给予处分处理,向该民族职业人员的任免机关、纪检机关、监察机关、组织(人事)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的职业。
分析: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步统计数据诚恳性的意见》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督察职业规定》,简称《意见》《办法》《规定》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民族。
造假。代填代报统计数据是涉嫌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,根据中央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和《统计法》的规定,对涉嫌造假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统计执法机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党纪政务责任。
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规定全文
行政处分。包括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等,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。刑事责任。对于严重违法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处理程序 调查核实。对涉嫌统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,收集证据。告知权利。告知违法责任人相关权利,包括陈述和申辩权。作出决定。根据调查结局,依法作出处分决定。执行处分。
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,进步统计数据质量,根据《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步统计数据诚恳性的意见》等党内有关规定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、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法律分析: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规定,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,以及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,应当承担纪律责任。
按照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规定,有处分处理权限的机关应当于6个月内将处理结局书面告知移送的统计机构;因独特缘故需要延长期限的,可以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。
第十条 包庇、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,对有关责任人员,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
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全文
行政处分。包括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等,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。刑事责任。对于严重违法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处理程序 调查核实。对涉嫌统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,收集证据。告知权利。告知违法责任人相关权利,包括陈述和申辩权。作出决定。根据调查结局,依法作出处分决定。执行处分。
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,进步统计数据质量,根据《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步统计数据诚恳性的意见》等党内有关规定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、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重点拎出来说: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明确了处理时限,规定有处分权限的机关应在六个月内将结局通知相关机构,独特情况可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
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全文如下:按照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规定,有处分处理权限的机关应当于6个月内将处理结局书面告知移送的统计机构;因独特缘故需要延长期限的,可以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。
或检查)对象责任人员明确了适用对象、情形认定和处分处理建议要求。“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(包括县级)人民 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,认为有关民族职业人员涉嫌统计违纪违法,依纪依法应当给予处分处理,向该民族职业人员的任免机关、纪检机关、监察机关、组织(人事)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的职业”。
按照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规定,有处分处理权限的机关应当于6个月内将处理结局书面告知移送的统计机构;因独特缘故需要延长期限的,可以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。
